当前位置: 主页 > 服务承诺 >

尊敬的客户:
首先感谢您选用嘉兴研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触摸产品,为了便于我们给您提供更满意的服务,同时也更好的保障您的权益。请您认真阅读此条例并妥善保存您的质保卡。
条例说明:
本条例适用于嘉兴研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触摸产品。凡购买的本公司产品,均享受本公司提供的售后服务。但以下情况除外:
1.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;
2. 未按产品说明书条例的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管而造成损坏的;
3. 未经授权擅自拆动造成损坏的;
4.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购买凭证的;
5.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;
6.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;
7. 产品无我公司条码或条码残缺不全无法辨认的;
8. 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;
9. 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;
品质承诺 :
研科光电秉承 " 让我们的客户永远快乐 "
的宗旨,为客户提供满意的售后服务。对于本公司销售的产品,我们承诺提供三年有限质保。具体条例如下:
1. 从产品购买之日起 3 个月内,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,包换良品。
2. 从产品购买之日起第 4 个月到 12 个月内,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,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服务。
3. 从产品购买之日起第 13 个月至 36 个月,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,收取一定维修费和材料费。
4.在包换期内的产品,如因停产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同型号新品的,公司不低于原产品的同档次新产品更换。如无同档次新产品的,提供更高级新产品更换,需补足差价,差价以更换日当天市场价格计算
注:同档次指技术规格方面,与售价无关。
5.在免费包修期内的产品,如损坏程度严重无法维修或该型号配件已停止供货的,公司提供不低于原产品规格的产品更换。如无同档次产频的,提供更高级产品更换,但需补足差价,差价以更换日当天市场价格计算。
6.超出免费包修期的产品,如遇损坏程度严重、无配件供应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维修的,公司不再提供维修服务。
7. 客户更换或维修主板后,享受服务的日期仍按原购买之日计算。
注意事项:
1. 客户在要求服务时,应出示此质保卡和有效销售凭证。请客户妥善保管。
2. 客户资料资料务必真实、准确,否则因此造成的权益损失由客户自负。
3. 质保卡必须加盖经销商印章方有效。如无印章的,请立即找经销商加盖。
4.为保障客户权益和得到更好的售后服务,在购买产品后15天内,请将产品质保卡的副卡寄回公司或在网站上注册登记。否则,因此造成的后果,本公司不予承担。
5. 请在质保卡上认真填写以下内容:
a. 产品名称、型号;
b. 产品出厂编号或批号(以条码为准);
c. 销售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;
d. 销售者印章;
e. 销售日期;